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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本科招生计划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 2016-7-4 8:52:50

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公告
 

 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已分别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考生将获得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合格生源考生资格(http://gaokao.chsi.com.cn/zsgs/zzxblqzgmd--method-groupBySs,yxdm-10561,year-2016,zslx=2.dhtml)。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计划为130人,按照合格生源考生科类所占比例分为理工类109人,文史类21人,具体详见附件。我校根据各省合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专业投放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结合我校在各省普通类招生计划的安排,制定各省“筑梦计划”招生专业和人数。合格生源考生应按生源省级招办有关规定填报我校“筑梦计划”志愿。我校将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格生源不足省份的已分配计划将被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份进行录取。

考生报考专业必须为我校“筑梦计划”在该省(市、区)投放专业内。广东省考生请直接在高考志愿系统填报专业,其他省份考生拟填报专业志愿若不在生源所在省对应批次报考系统内,请将报考专业志愿填写在考生专业志愿表上。所有考生必须于2016年7月5日前将高考志愿表(加盖中学公章)及有效联系方式寄(送)达我办,否则视为自行放弃“筑梦计划”招生资格。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本科招生计划.xls (50 KB)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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